船舶压载水是为了保障船舶安全平稳运行而装载入船舶压载舱中的淡水或海水,在航程结束压载水一般会被排放至目的港海域。因这一特性,船舶压载水成为水生生物在全球范围内传播的主要载体,也成为海洋生物入侵的主要途径。
为防止国际航行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可能携带的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对水域生态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损害,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共同制定了《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于2017年9月8日生效。通用的船舶压载水检测标准主要有IMO(国际海事组织)D-2标准,主要是对排放的船舶压载水所含微生物含量的有限限制并强制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另一个标准则是美国环境保护署2013年颁布的船舶通用许可证 (VGP)。
船舶压载水检查工作
初始检查,围绕证书、记录簿及其它文件开展调查,进一步确认船舶符合压载水公约的程度(是否安装相关设备、船员是否能懂得使用)。
取样、检测及分析
专业检验技术人员,前往客户指定船舶地点,依据IMO压载水取样导则G2及压载水管理系统调试试验指南(BWM.2/CIRC.70/Rev1)为船舶制定详细的检验方案,采用特定的取样与检测方法,在规定时效内出具压载水检验报告。
其它压载水服务
港口国船舶压载水的监督检查
新造船舶BWMS调试试验
船舶压载水VGP符合性检验
船舶加装(改造)BWMS调试试验
IOPP证书年检等提供技术检验
法规参考:
国际船舶压载水控制和管理公约
美国海域排放船舶压载水中活生物的标准
MEPC 74
2019 年 5 月批准了 《 压载水公约 》 条例 E 1 的修正案 强制要求根据调试测试指南 BWM 2 Circ 70 通过取样和分析来验证每个 BWMS 装置的生物功效,E 1 条例的修正案将于 2021 年 10 月生效 。
MEPC 75
2020 年 11 月通过 EPC.325(75) 决议。决议要求,压载水管理系统( BWMS )在初次检验或对改装进行附加检验时,需对BWMS 进行调试试验。公约缔约国不得于晚于 2022 年 6 月 1 日生效此修正案。